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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知错就得长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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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擎赫认输了,体力严重透支,站在那里双腿都在不停的颤抖。

阿土、阿空、和小刀及时跳出来,挡在擎赫面前,以防封陌沫乘胜追击。

封陌沫却是直接收刀,很是狂傲的道,“能让你认输一次就会有第二次,随时恭候你来复仇。”

‘嘁!’擎赫被小刀搀扶着,背脊又驼了,“看在你还算爽快的份儿上,今天的仇就算你一人头上,我不会找他们麻烦的。”

封陌沫没有道谢,转身拉住雷云伸过来的手跃上雪地,在灭世小队警惕的目光中扬长而去。

擎赫揉了揉胸口,最后那一脚真够狠的,一口气差点没上来。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了不得。

不对,怎么还夸上她了,他们是仇人才对,他让救命恩人死在眼前,小腰更是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真是太屈辱了。

回到基地,封陌沫就给大家布置了新的任务,应该说是新的训练任务。

经过与擎赫一战,她发现之前他们都只顾着升级,把最基本的都忽略了,末世里最需要的是实力不错,但同样要有与实力对等的体力才行,今天擎赫就是输在了体力上,若他能再坚持十分钟,那么胜负还真不好说了。

这一阶段的高强度训练由封谨言当教练,就连唐朝和童姐也被安排了适合他们的身体强度训练。

封陌沫则是带着季晨,一头扎进双峰山,进行秘密训练去了,如今队里能让她有紧迫感的,也就只有六级的季晨了。

不过,她的想法似乎太美好了……

空间里,封陌沫就是无敌的,所以只要她不放开对季晨的意识控制,季晨是不会伤害她的。

可现在是什么情况?

季晨没了束缚后两个纵跃就没了身影,封陌沫循着踪迹追过去,发现他正抱着一只山鸡喝血,看到封陌沫还眨了眨一双呆萌的大眼,再配上一嘴鸡毛,形象啊,软萌的。

封陌沫能感觉道到季晨的情绪变化,他似乎对自己有一点点印象,更确切地说是好感才对,他看自己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跟看别人的淡漠完全不同。

这还是季晨第一次食用鲜血,她以往总怕他接触多了血腥会彻底成为怪物,所以只是给他晶核。

但他终归是一个丧尸,血液对他来说不是必须品,但却不妨碍他对血液产生渴望。

小心的靠近他,封陌沫缓缓伸出手。

季晨很明显犹豫了,看看手里的山鸡,又看看封陌沫,然后,他也同样伸出了手。

苍白的没有一丝血色的手掌,长长的指甲弯着完美的弧度。

封陌沫对他摇头,指了指他那只手里的山鸡,勾了勾手。

季晨舔了舔嘴唇,虽然很不舍,但最后还是将山鸡交出去了。

“真乖。”封陌沫对于季晨的举动很是惊喜,六级丧尸虽有了孩童的智慧,但往往血腥的渴望胜于一切,他却放手了。

也许某天,季晨会给她意外惊喜也说不定。

春寒料峭,冻杀年少。

屠尸小队经过几次空间中的训练,加上灵泉水的辅助,体质和体力都达到了质的飞跃。同时,屠尸小队也渐渐淡出了众人的视线。

此时的中央基地已经初具规模,各种规章制度奖惩条例都很完善严明,异能者普遍增多,佣兵小队也已经成为潮流。

在那些‘新人’眼里,屠尸小队已经成为了传说,基地中真正的第一佣兵队是灭世小队,很多异能者都以能够加入灭世小队为荣。

雷家餐桌上,雷云吃饭风卷残云。

“宝贝呀,慢点儿慢点儿。”雷妈虽只是二婶,可却是一手将雷云带大,雷云就是她最宝贝的小儿子。

“老大,你在部队规矩都学狗肚子里去了?”雷爷爷板着脸,瞪着眼,又开始训人了。

雷云翻个白眼,这老头,又犯病了,“爷爷,我是您孙子,您儿子在那呢!”

雷爷爷一脸茫然,将目光转向雷雨,然后,可怜兮兮的道,“老二,我又认错人了,是不是我的病又严重了?”

雷雨放下碗筷,暗地里给了雷云一个警告的眼神,然后耐心的安抚老爷子,“没事,沫沫不是给您送药了吗?您只要按时服药,会好的。”

“恩。”老爷子点点头,端起碗吃饭,还不忘招呼雷云,“老大,你多吃点儿,从小就比老二瘦。”

雷云刚一张嘴,就接收到他哥严厉的眼神,要出口的反驳连忙变了,“好的好的,我多吃,您把老二那鸡腿分给我呗。”

“老二,给你哥,让他好好补补,身体强壮了才能保家卫国。”

雷雨含笑将自己面前的鸡腿递了过去,这还是刚刚爷爷清醒时候亲自给他夹的。

饭后,兄弟俩服侍老爷子吃药休息,然后一起进了书房。

“哥,有什么事你快说,我还急着回去,没太多时间。”

“你们最近在干什么?沫沫她很忙?”

雷云摸着下巴,一脸严肃,“哥,你这可是刺探军情,作为等价交换,我也有问题。”

雷雨推开他靠过来的脸,“不许胡闹,你要是不说,我就把你扣在家里,哪也不准去!”

“没天理啊!”雷云哀嚎,“我都多大了你还跟我来禁足这招,哥你就承认了吧,你是见我可以每天跟豪姐在一起,你嫉妒了吧?”

雷云话落,一时间,书房里陷入了一阵诡异的安静,两兄弟就这样静静的凝视对方,两双相似的瞳孔里迸发着同样认真的光芒。

最后,还是雷云打破了这宁静。

“呦呦呦,让我说中了吧!”雷云嘿嘿一笑,好像没心没肺的问题青年,“趁着最近负伤在家,就去豪姐那转转呗,她白天基本都在,晚上才进去修炼,哥你就放心吧,其实我跟豪姐没什么机会独处。虽然我魅力无边,可你也要相信自己。”

“我更相信沫沫的眼光。”

“恩,没错……诶?不是,哥你什么意思啊?看上我就是没眼光呗,你要是这么说的话,我可就要跟你掰扯掰扯了。”

雷雨看着雷云故作轻松的样子,心里不由得叹了口气,拍拍他的肩头,“赶紧回去吧,要听话,好好锻炼。”

“你一起去呗,豪姐白天都是一个人在家。”其他人在空间里训练,这样做是避免家里忽然来人。

雷雨摇了摇头,指了指自己受伤的腹部,“我过两天再过去,这事儿你别跟她说。”

“为什么啊?她知道了一定会很心疼你的。”难道恋爱的时候不是应该想尽办法让对方关心自己在意自己吗?这么好的机会,就这样放弃了?

“知道了不过是多一个人担心罢了,我的伤已经没事了。”

“这么高深?”雷云抓起自己的背包挎在肩头,“可豪姐不是别人。哥,我发现你是彻底陷进去了,你好像特别在乎豪姐怎么看你,但是那真的重要吗?喜欢她就让她知道,第一印象只是两个人开始的原因,想要长久,磕磕绊绊是避免不了的,那个叫磨合。”

直到雷云离开书房,雷雨还一个人沉浸在那段话里。

他在乎沫沫对他的看法,这样有什么不对吗?他想把最好最完美的那一面展示给她,这样又有什么不对吗?

为什么他们每个人说的都不一样,而他竟然觉得,每个人说的都有道理。

雷雨将脸埋在手掌里,内心想要见她的冲动一直在叫嚣,从受伤开始就没间断过,他渴望被她抱在怀里,就像上次那样。

可是他也会怕,怕沫沫发现,他其实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优秀,怕她看穿自己,发现他并不是那个对的人。

一个人若是太在乎,就会走进十字路口,他会觉得哪条路都对,却又都不对。

雷云回到屠尸小队的别墅,封陌沫刚想把他收进空间,他却一抬手,喊停了。

“怎么了?”

“恩,有件事儿,我哥不让我告诉你。”

封陌沫挑眉,“他回来了?”

“恩。”

“他受伤了。”不是疑问,而且肯定。

雷云简直惊呆了,伸手打了个响指,“豪姐,我就说我哥配不上你,你怎么这么了解他,可他却一点儿都不了解你!”

“滚!”封陌沫一扬手,雷云凭空消失了。

封陌沫放下手中的书,回房换了一身衣服,既然那个男人胆子这么小,她就有必要跟他进行一场深刻的、具有重大意义的座谈会了。

当封陌沫出现在雷家,雷妈妈笑的嘴都合不拢了,“沫沫呀,快进来,今天不是星期天啊,你不忙啦?”

封陌沫几乎每个星期天都过来,送些生活用品和食物之类。

封陌沫帮忙将购物篮放进厨房,才跟雷妈妈寒暄道,“刚听说雷雨回来了,我正好有事请他帮忙。”

“什么请不请的,你有事儿,直接命令他,本来就那么忙没时间陪你,这好不容易休息几天还窝在家里,那个混小子,沫沫你等着,我去叫他。”

雷妈妈总是这样风风火火的个性,那丰满的身体一点都不影响行动力,几下子就跑上楼了。

封陌沫在楼下等,趁这个机会,又给玄关处空了的鱼缸里放了几条肥美的鱼,注入了新鲜干净的水。

“你是要在这办水族馆吗?”

封陌沫回身,发现雷雨就站在身后,如果能忽略他上下起伏的胸口,封陌沫会相信他是淡定的。

“跑这么快干什么?”

“没,没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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