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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没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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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地下通道的时候,看见一个流浪歌手在弹着吉他。

流浪歌手的黑色短发看起来很干净,他的穿着也没有任何颓败的痕迹。如果不是在地下通道,不是坐在地上,不是专注着弹着吉他,没有人会认为他是个流浪歌手。

从吉他琴弦里流淌出来的声音流畅而悠扬,让我不由自主地在他面前停下。

但更重要的是,这个流浪歌手看起来有点像某个我认识的人。

我微微弯下腰,在昏暗的光线里,艰难地辨认出他手里的吉他上潦草的签名。林逸尘,我猜想这是他的名字,只可惜这确实是陌生的三个字。

但我还是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枚硬币丢在了他的吉他盒子里。

快要走到通道出口时,我的肩膀忽然被人拍了一下。

转过头,看见他举着手里的硬币,对我说,多谢你的捧场。在出口的光线里,那枚小小的硬币被赋予了闪亮的光芒。

我看清了他的脸,和我认识的人似乎真的有那么一点像。

而他背上背着的是刚刚他弹奏的那把吉他。

这样的姿势,有那么一瞬间,让我恍若看到时光匆匆倒流,那个背着吉他的少年正在向我走来。

当然,这样的失神只是很短暂的一瞬间。

因为站在我面前的人,我并不认识。

而且我不得不承认,他长得和我所认识的那个人其实一点也不像。只是因为,这么多年,无论是在地铁站,天桥,地下通道,看见年轻的流浪歌手,都会有那么一刹让我觉得有眼熟的错觉。

很多人都以为我有流浪歌手的情结。

但有谁知道我只是在想念一个人罢了。

林逸尘确实不是什么流浪歌手。只是那天在背着吉他经过地下通道时,他忽然就想弹吉他了。

他在地下通道坐了一个小时。在这个小时里,林逸尘自顾自地沉浸在他的吉他声里,甚至不知道自己扮演的流浪歌手差点抢了旁边形容枯槁的流浪汉的饭碗。

因为我已经是第十个向他吉他盒子里扔硬币的人了。

他笑着对我说,原来世界充满了爱。

他一定以为我是个爱心泛滥的姑娘。但其实我只是因为以为他是个会弹吉他的流浪歌手。

在地下通道的地面出口,林逸尘用他吉他盒子里的硬币请我喝了一杯奶茶,当然也包括了我扔给他的那枚。

午后阳光充沛,奶茶香味浓郁,在这个看似无懈可击的浪漫序曲里,我认识了假冒伪劣流浪歌手林逸尘。

林逸尘是政大的学生。他只是喜欢弹吉他而已,是很喜欢的那种,喜欢到可以心血来潮就可以旁顾无人地坐在地下通道弹上一个小时。

我想林逸尘是我所认识的第二个如此热爱吉他的人。

因为林逸尘喜欢弹吉他,而我又喜欢听人弹吉他。所以在喝完手里的奶茶之后,我们就顺理成章地留下了各自的电话号码。

在通了几次电话,八卦了各自的身家背景来龙去脉之后,林逸尘就背着吉他直接跑到我的学校,拉着我坐在校园的的草坪上,在慵懒闲淡的傍晚,为我弹琴唱歌。

在余晖的掩映下,林逸尘的脸上有一层淡淡的红晕,他的眼神饱含深情,他的声音微微颤抖,但是手里的琴声却依旧行云流水没有丝毫紊乱。

我看着林逸尘纯情少男般的样子,本来觉得非常好笑,但是才刚刚要笑出声,却突然就被卷入了一股巨大的哀伤情绪中。然后我知道的我的眼睛湿了,长久没有见过天日的泪水终于在此时被牵引了出来。

林逸尘手忙脚乱,也充满欣喜,他大概以为我是被他的深情感动到哭了。

但其实,我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刚刚弹琴的表情,让我想起了一个人。

记忆排山倒海又恍若隔世。

我觉得很对不起林逸尘。

我常想,如果阿飞还好好地活着的话,他现在会不会已经成了一个流浪歌手。

阿飞是我的初恋,这是我向别人诉说时,对阿飞身份的描绘。但其实我们仅仅只是拉过一次手而已。

当然,事实上我也从来没有向谁说起过阿飞。包括林逸尘。

在我的南方家乡,阿飞是个人们口中的“小烂仔”。他抽烟、逃课、打架、拉帮结派无恶不做。

但是十四岁的小烂仔阿飞却有一项吸引姑娘的致命武器,那就是他的吉他。

没有人知道阿飞是在何时何地跟着谁学会了吉他,但是谁都知道他的吉他弹得漂亮极了,真的是漂亮极了。因为在拨弄琴弦的时候,他的手指就像是在跳舞一样。我当时就是这样觉得的。

当然,最重要的是,阿飞是如此热爱着吉他。只有在打架的时候,他才会将他的吉他小心翼翼地放在一旁。

学校里明里暗里喜欢阿飞的姑娘可以排起一条长队,但是阿飞从来不看她们一眼。因为他只看我,他只在放学后背着吉他骑着单车跟在我身后,他只在我们家楼下弹着吉他到夜幕。

这本来是一件让人受宠若惊的事,但是在听到老妈无数次对着楼下骂道谁家小烂仔的时候,我只能将自己的受宠若惊悄悄吞进肚里。

是的,我是父母心里的好孩子,老师眼里的好学生。所以我不能告诉别人,我喜欢小烂仔阿飞,尽管很多姑娘都喜欢他,尽管他很会弹吉他。

直到阿飞替我收拾了三番五次找我麻烦的大雄之后。我才决定告诉阿飞我喜欢他。

对了,大雄也是个小烂仔,他之所以会找我麻烦,是因为我常常将他的劣迹斑斑传达给他的父母我家的邻居。

那次,等到战败的大雄气急败坏地离开后,我还是没有找到表白的方式,所以我只能对阿飞说,你给我弹吉他吧。

阿飞欣然答应。他优雅地拨动琴弦,优美的琴声从阿飞的手指间流泻出来。阿飞的眼神深情款款,脸上有羞赧的红色,嘴里哼出的歌谣也在轻轻颤抖。但是这丝毫不影响他琴声的美妙。那一刻,他实在不像是一个烂仔。

也是从那时起,我开始觉得吉他的声音是世界上最动听的。

弹完两首歌,阿飞告诉我,他以后要当一个流浪歌手,带着我浪迹天涯。

这个从烂仔阿飞口里说出的承诺,听起来却是那么真挚。

它在我的心里开出了花。

林逸尘第一次到我宿舍时,看见了我挂在墙上的吉他。

原来你也弹吉他。然后他取下吉他准备打开。

我惊恐地看着林逸尘正在拉拉链的手,然后疯了般冲到林逸尘面前,推开他,将还未打开的吉他盒子抢过来抱在怀里。

我想林逸尘是被我的举动吓坏了,停在空中的手半天没有动,他愣了很久,才尴尬的朝我耸耸肩将双手放了下来。

等我恢复过来,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对林逸尘说了声抱歉,一边小心翼翼地将手里的吉他挂回原处,一边故作轻松地对林逸尘说,去吃饭吧,然后没等他回答就径自拉着他的手出了门。

我看见林逸尘在离开前,面色凝重地瞥了一眼那把挂在墙上的吉他。

而,这时候的林逸尘已经是我的男友。

在那次林逸尘以为我因为他的琴声而感动到要哭之后,他就义无反顾的对我发动了丘比特的攻势。

林逸尘确实是个好男生,他品学兼优,长相帅气,何况他还弹得一手好吉他。

形单影只的我于情于理也找不到拒绝的理由。所以,我很快便让林逸尘升级成了我的男友。

但是我总觉得我们之间还隔着点什么,不是他,而是我。直到他碰到了我的那把吉他,我才恍然醒悟。

原来,我和林逸尘之间隔着的是一段时光,和一个人。

餐厅里人来人往,我等待林逸尘在混乱嘈杂的气氛里问我点什么,这样,或许我能够心安理得地找一个理由潦草地搪塞。

但是林逸尘只是心满意足地吃着碗里的食物,把我爱吃的菜夹到我的碗里,就好像刚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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