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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留神,上三江了!说实话,之前没有任何人通知我。差点我还写申请来着……这都是兄弟们大力捧场的成果,所以,继续两更。其实我也想三更,可惜力有不逮……其实我书的朋友都知道,就公众章节的字数而言,我每一章的字数还是蛮充实的。一章顶得别人一章半,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当做三更也说得过去。当然,这一章少了点……)
狄烈在这一刻,可谓心潮澎湃。在此之前,他只是隐隐想过,应该要组建一支属于自己的势力,才能在这乱世中求存。虽然在枉人山里,有两千人听他差遣,算起来不少了。但这些人中,绝大多数是能工巧匠,都是这个乱世不可多得的技术型人才,把这样的人才当普通士兵使用,不光是浪费的问题,更是一种自残行为。
所以狄烈虽然有这么个想法,但还不知从哪里着手。毕竟在十天前,他还只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军人,而在十天之后,竟然摇身一变,成了叛乱分子。嗯,这么说好像有点过了,眼下在这个乱世,完全陷入了无政府状态中,既然是无政府了,当然也就谈不上叛乱。
如果,操作得好的话,将来由自己组成一个新政权,那非但不是反叛,而是革命了!
至于印象当中的南宋,到现在还没听到,可能还没建立,也可能在这个时空里,压根就没有这个王朝出现。但不管有没有,这个以偏安闻名于后世,以自毁长城来讨好敌人的弱宋,都不会放在自己眼里。连宋朝这只绵羊都要匍匐在地,向其哀告求饶的金人,都被自己揍得这样,区区一个“直把杭州做汴州”的偏安政权,又何须放在心上?
眼下这一批人,虽然成份复杂,战力也不怎样,甚至还有民兵。但三年的士官经验,却让狄烈有充分的信心,可以将最柔弱的绵羊,训练成最凶狠的恶狼。再辅以超越这个时代的火器,或许,不用太多的军队,就能横扫这个中世纪的天下。
狄烈心潮起伏,激奋不已。任何一个军人,都怀揣着有朝一日,能指挥一支军队、甚至是千军万马的梦想。狄烈同样有这样一个梦想。只是,在和平年代,要实现这个梦想,除了不断努力向上之外,最重要的,还要靠岁月的沉淀,资历的积累。不管你多有能力,四十岁以前,不要想戴上亮闪闪的将星;五十岁以前,不要想指挥一个军;六十岁以前,不要想当大军区首长……
而这个梦想,仅仅在十天后,狄烈就实现了。而且,在未来的更多的“十天”里,他将能指挥更多的军队。因为在这一批宋俘中,工匠、医侍,僧道只占较少一部分,大多数是青壮杂役。这些人的身体素质是没得说的,只要把胆量练出来,就是很好的兵源……
狄烈虽然思潮奋涌,想了很多,但在现实中只是短短十几秒而已。他按捺住高昂的情绪,沉声道:“我狄烈不会说太多的漂亮话,只有一句。既然大夥伙有心相投,那么就让我们在这乱世之中,携手并进,共患难,求富贵吧!”
所有的签军及义民,甚至一部分宋俘都齐声大叫:“共患难、求富贵,共患难、求富贵……”
又悄然溜回来的濮王等赵氏龙子龙孙听了,忍不住直撇嘴:还说不会说漂亮话?这口号朴实简洁,却直指人心,极富于煽动性。这人真是一个王子?不是哪个造反派投胎?
虽然心里很不是滋味,但他们都已是亡国之人,国都没有了,又如何能指责别人另起炉灶,聚众起事呢?
着那么多的人跪着,这时的狄烈还多少有些不适应,连连抬头示意:“大家都起来吧。”
方洪与众签军抱拳施行毕,恭恭敬敬起立:“多谢头领……”
这时阿术在一旁大声纠正:“主人乃来自台湾的大汉王子,须称殿下。我们跟随主人,绝不是落草为寇,而是重建大汉羽林,重振大汉雄风!”
此言一出,方洪等人是又惊又喜,他们之所以愿意投诚,除了佩服狄烈泼天的胆子,敢以区区数人,挑战数千金兵,而且最后居然还胜利了。更重要的是,之前金兵与契丹兵攻营寨之时,他们就已悄然潜入树林中,窥视着这场实力悬殊之战。一致认为狄烈一方败局已定,所以不敢出手,怕惹火烧身,将自己也赔了进去。
不料一声巨响,异变陡生,峰回路转,战局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折。在他们眼里,已经胜券在握的金兵,在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中,灰飞烟灭。
爆炸是怎么发生的?签军士兵的几百双眼睛居然没有发现半点征兆,也没有人为迹象,似乎只能归功于老天爷发飚。但随后狄烈又扔出了一堆炸弹,威力与声响虽然不如之前的炸药包,但那声光效果如出一辙。方洪等人才将其与那声雷霆之威联系起来,确认就是狄烈干的。也终于明悟,为什么人家敢以区区几个人夜闯连营,大闹天宫,原来手时掌握着这样的大杀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