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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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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中的女孩,她叫洛丽塔,家人朋友们都叫她洛洛,她的家乡是S城。

S城临近海边,终年有蓝天白云,腐朽的珊瑚化成白沙积满海滩,大海退潮时会留下许多海螺海贝。

她的养父母开一家建筑公司,两人事业平稳,感情融洽,人近中年,却膝下无子,于是从孤儿院领养出她来,当做亲生女儿。他们给她取名洛丽塔,因她的养父姓洛,养母姓黎,而两位都是工科毕业,文学素养欠佳,误打误撞起出来这个名字,初衷其实是为了表达对她的爱。

她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在一个充满爱意的家庭里懵懂长大,十六岁以前整个青春期最大的忧伤,是想改一个好名字。

十六岁是她人生的第一个分水岭。

那一年夏天,她遇到了二十一岁的秦漠。

那时候她念高二,离高考仅有一年,要开始为未来打算。父母让她考S美院,她誓死不从。并不是讨厌画画,只是犯了小孩子的通病,以为叛逆是种时髦,不能接受父母安排的人生。她妈妈的朋友秦太太从国外回来,到海边疗养,正好和他们做邻居。据说秦太太有一个很会画画的儿子,刚取得麻省理工学院建筑系硕士学位,陪着母亲一起过来疗养。

她妈妈带她去拜访秦太太,让她叫秦太太顾阿姨。

两位太太坐在客厅里喝茶,聊人生聊家庭。她们的话题她不感兴趣,端了一杯橙汁,端端正正坐在旁边的一个小凳子上研究对面的一台老座钟。

临海的两层别墅,客厅宽阔,欧式的花神雕像座钟放在博古架旁,是百年前的老古董。她学美术,正琢磨着它带了点新古典主义的艺术范儿,楼梯上就突然响起脚步声。

她抬头望,正下楼的青年穿着深色T恤浅色长裤,头发在客厅里灯光的照耀下泛出柔顺光泽,面目有着一种古典的英俊。

秦太太笑着对青年招手:“Stephen你来得正好,我和你黎阿姨正说起你,黎阿姨的女儿洛洛明年要考大学,想考S美院,你反正也没什么事儿,能做洛洛的辅导老师吧?”

青年在他母亲身边坐下,和她妈妈打过招呼,转头看她。他的眼睫毛很长,眼睛很明亮,随意看人也像是专注的样子。他说:“洛洛?”

是询问的语气,听上去是要问她全名。

她为自己的名字感到瞬间的羞愧,却面无表情地逞强:“啊,洛洛,全名洛丽塔,看过纳博科夫·弗拉基米尔的禁书《洛丽塔》没,就是那个洛丽塔,英文名Lolita。但是你不能叫我洛丽塔,你要叫我洛洛,因为我不喜欢……”

她妈妈瞪了她一眼:“这孩子就是话多……”

她装作没有看到,脸色不善地看着青年要给他个下马威:“我知道斯蒂芬·霍金,斯蒂芬·李,斯蒂芬·斯皮尔伯格还有斯蒂芬·杰克逊,你是哪个斯蒂芬?”

她妈妈惊讶得简直要去捂她的嘴,但她坐得远又说得快,说完还将凳子往后挪了两步,离她妈妈更远。她不愿意考S美院,谁来辅导她,谁就是父母的帮凶,不要想她给好脸色。她得意扬扬地想。

青年看着她,有点错愕。

客厅里有瞬间的安静,秦太太却扑哧笑出声来:“Stephen,是不是觉得这个说话风格很熟悉,洛洛多像小时候的你啊。”

青年愣了一愣,眼里露出笑意:“我小时候说话可不会带这么浓的鼻音。”

鼻音是她的死穴,她脸一阵红一阵白,简直有点恼羞成怒。青年却友善地伸出手:“我是斯蒂芬?秦,秦漠。秦王朝的秦,沙漠的漠。我比你大很多,你要叫我秦哥哥。”

她把头偏向一边,心想谁要叫你哥哥,较劲道:“你是国外回来的,国外不都是直接称呼名字的吗?”

青年饶有兴味:“可我现在回国了,要入乡随俗,按照国内的规矩来。”

她有些被噎住,找不出反驳的话,求助地回头看她妈妈。

她妈妈和秦太太却只是笑盈盈地看着他们两个不说话。

她把头偏得更狠,跺脚道:“我才不叫你那个什么什么。”

秦太太终于哈哈大笑:“Stephen你要好好补一下中文,不知道只有小两口才叫情哥哥情妹妹的吗?”

她不能置信地看向秦太太,完全没想到一个长得这么漂亮这么有气质的阿姨居然会在未成年人面前开这种玩笑。

青年眼睛里仍含着笑,听他妈妈这样说,立刻做恍然大悟状:“哦?还有这种说法?不好意思我中文不好,”又转向她,“但你至少要叫我一声哥哥。”

她觉得自己要被这一群大人弄哭了,大声道:“你又不是我妈生的,我才不叫你哥哥,我……”

还没有吼完,手心却一暖,青年握着她的手,将一串黑曜石的手链脱下来放到她手里,温和道:“不知道回国会见到这么可爱的小妹妹,也没有给你带什么礼物,就把这个送给你当见面礼吧。”说完揉了揉她的头发。

掌心里还放着别人给的礼物,再发脾气就太不懂事,她生生把没有吼完的话憋进肚子里,又想起礼貌,通红着脸说了声:“谢谢。”

青年含笑看着她:“要叫我什么?”

她一想,礼物都收了,还要跟人赌气就太不大度了,半天,喊了声:“哥哥。”

秦太太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对她妈妈说:“你这女儿可真是个宝。”

此后每天放学,她都去秦漠家跟他学画。她在画室里看到他画的那些静物,死的东西在纸上焕发生的颜彩,连石头做的雕塑仿佛都有了灵魂。她被那些作品迷惑,渐渐觉得画画也是件不错的事情,没准以后自己真能成为一个画家。她想从秦漠的画里找出点什么,想一下子画出像他那样有生命张力的画作,她开始爱上画画。

秦漠作画的样子认真又好看,炭笔握在他修长的手指间,就像武士握住一枚长剑。鹅黄色的窗纱被海风吹得卷起,他的眼神专注,只看得到画架上的世界。她有时会故意咳嗽一声打扰他,他一只手插在裤袋里一只手举着笔,丝毫不为所动。她使劲儿咳,咳得隔壁打扫清洁的保姆阿姨都来敲门,他只漫不经心指指对面的柜子:“嗓子疼?那里有金嗓子喉宝。”只要他拿着画笔,这个世界于他而言就像是无物。她存在于这片无物中,却想生出一点涟漪,引起他的注意,她自己都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她在秦漠家学画的时间渐渐由一个小时增加到一个半小时,再由一个半小时增加到两个小时。其实只是她自己赖着不走,秦漠总是时间一到就开溜。但她不在乎,她宁愿把时间大把大把耗在他的家中,仿佛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从前她总是把这些时间用来和她的青梅竹马程嘉木一起看电视吃冰激凌做作业,她把这些日常全部牺牲掉,牺牲得十分豪爽丝毫不觉可惜。

而直到三个月后,她才终于弄明白这种牺牲意味着什么。

她喜欢秦漠。一种基于艺术崇拜的喜欢。可能是真正的喜欢。因为不像班级里那些早恋的男女同学那样拉拉小手就能满足,它更加炽烈也更加成熟。她想使劲抱住他,尽可能地贴近他,想亲亲他。

她滋生出如此热情大胆的想法,只有十六岁,离十八岁还有两年,从各种意义上来说,都还只是个未成年人,一个小姑娘。

她和程嘉木聊自己的心事。当着程嘉木的面,她能将对秦漠的喜欢铿锵地说出口,但面对秦漠时,却一丝一毫不敢逾矩,连最含蓄的暧昧都不能够。

她觉得他似乎只当她是个小女孩,她画出一幅好作品,他觉得满意时,会从衣服口袋里摸出巧克力来奖励她,就像幼儿园的老师奖励准时出早操的小朋友。

他看她的目光是看一个小孩,并不是看一个女孩。

有一天秦太太开她玩笑,说自从洛洛过来学画画,Stephen的衣服里总是装满糖果,洛洛还是个小孩子呀,这么爱吃糖果。

小孩子三个字深深刺激了她,她鼓着腮帮子生了一下午气,秦漠却照例在课程结束时拿出巧克力放到她手心,她终于鼓起勇气反抗:“我不要吃巧克力。”

秦漠翻着画纸:“我也不吃巧克力,反正最后两个了,不要浪费,好歹把它吃下去。”

她想了想的确也是不能浪费,忍着委屈将巧克力吃下去。第二天,秦漠倒是不再从衣服口袋里摸巧克力来奖励她。但是开始奖励棒棒糖。

程嘉木打击她:“你们没可能的,看年龄,一个七零后一个八零后,一个时代的代沟;看文化背景,一个从小被资本主义腐化一个长在社会主义红旗下,意识形态南辕北辙;再看看学历,我就好奇了,他一个硕士和你一个高中都没毕业的能有共同语言吗?”

这些都是事实,她不能反驳。但她下定决心,会将对秦漠的喜欢暗暗埋在心里,为了这喜欢,她要立刻长大,很快赶上他,那时候,他就不能随便拿个巧克力或者棒棒糖来打发她了。她会看着他的眼睛,就像个花丛老手,一点都不紧张惶惑,她要像个情圣一样和他表白:“秦漠,我喜欢你,喜欢你好多年了,你怎么说?”

她靠着脑海里不切实际的意愿来鞭策自己,学习陡然刻苦,成绩上升的速度好比坐云霄飞车,她妈妈看了成绩单简直不能相信,一个劲追问她:“你该不是抄别人的才得了这么高的分数吧?”她一边继续刻苦一边在心里暗暗遗憾,要是秦漠早两年出现,搞不好自己就能考上北大了。

这是一场货真价实的暗恋,她想要靠近他,又不敢太靠近他。被这种矛盾的心情折磨,连青蛙跳进池水也能激发愁思。可谓少女情怀总是诗。且还是一首俳句。

终于被她等到一个机会,能够光明正大拥抱他,不会被任何人发现。

是秦漠二十二岁生日,秦太太要办一个舞会,附近的朋友都会来参加。秦漠坐在沙发上边翻报纸边和她说起这件事,侧面被夕阳的余晖映出深沉轮廓,他好看的眉眼微微弯起来:“这个舞会自带舞伴,把你那个小男朋友也带过来吧。”

他误会程嘉木是她的男朋友。她想,这也不能怪他,从童年开始程嘉木就是她最好的玩伴,两人干什么都一起,简直是小区里的风尘双侠。她被秦漠的笑容迷惑,忘了反驳,反应过来之前已经重重点头。又觉得让他误会也有好处,只要他觉得程嘉木是她男朋友,她就能安全跟他撒娇,他不会看出什么。她一边痛恨他当她是小妹妹,一边害怕他不再拿她当小妹妹。

她想要和秦漠跳一支舞。

十七岁的她用有限的阅历苦思冥想,童话故事里哪一对公主王子没有一起跳过舞呢,她的要求也不高,就算不是公主,和他跳一支舞总不过分吧。

程嘉木又一次无情地打击她:“你这个要求的确不过分,但关键是你会跳舞吗?”

她用大无畏的目光望向程嘉木,坚定不移地、矢志不渝地,她说:“我可以学。”

程嘉木望着碧蓝的天空沉默片刻,天空尽头是沉寂的海水和一动不动的海底勘油船。

程嘉木向她伸出手:“好吧,蛋挞,我被你的执著打动了,我来教你。”

她身体协调性能不好,痛苦地学了两个星期才学会一支曲子,且只能跳那支曲子,一放别的曲子就跟不上节奏,轻者踩对方的脚,重者踩自己的脚。程嘉木无可奈何,问她:“万一舞会上不放这个曲子你怎么办呢?”

她宝贝地装好舞曲的碟片,安慰程嘉木:“不会的,我自己把这个碟片带去,他们家那一套音响我玩得很熟。”

那个晚上很快到来,十月的天空亮着繁星。

她仔细打扮,穿上一条艳丽的红裙子,特地请她妈妈帮她把头发盘上去,做成一个成熟的发型。在去秦漠家前,她整整吃了两斤冬枣来平复心情,差点就去注射镇定剂。她想让自己别那么紧张,但无法不紧张。

程嘉木挽着她的手走进秦家大门,她不断问他:“你看我的眼影用得合适吗?”“这个口红是不是太浓了?”“项链和裙子会不会不太配啊?”“哎呀,鞋,我得回去换一双颜色浅点儿的鞋。”

程嘉木被她烦得没辙,忍不住对她撂狠话:“你再怎么打扮得成熟,还是个小丫头片子,你以为你这样秦漠就会对你刮目相看?”

她无言以对,半晌开口说:“我没有想让他对我刮目相看,我只想和他跳一支舞,我准备了这么久,还排练了这么久。”

程嘉木目不转睛看了她好一会儿,叹气道:“蛋挞,从前你可不是这样,从前你多高傲,就像个货真价实的公主,拿出点你从前的气势来啊。”

他们走进大厅,舞会已经开始,空气中有各种好闻的味道,被柔软的乐声笼罩。

她在人群中寻找秦漠的身影,一下子就找到。他懒洋洋地靠在窗边,正和面前的一位美女聊天。成熟的,她不认识的美女。她淹没在人群中靠近他们一点,听见几个生僻词汇从美女嘴里说出,生态建筑啊新城市主义什么的,她一个都搞不懂,只好沿着原路退回去,默默坐在角落。

她看着地上发呆,音乐换了又换,感觉已经发了很久的呆。一双皮鞋突然出现在视线底,熟悉得让她瞬间就把心肝脾肺脏一起提到嗓子眼儿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不冷吗?”

周围吵得厉害,她却只听到他的声音,她抬起头来,假装很自然地回答他:“不冷啊。”

秦漠手里拿着一个披肩,微微皱眉:“真的不冷?”

她有点茫然:“真的不冷啊。”虽然已经是秋天,但夏意还没有完全褪去,她觉得自己穿着这个吊带的红裙子刚刚好,一点都不冷。

秦漠却没理她,干脆地把披肩搭到她肩上,捂严实:“小孩子知道什么,这样的天气你穿这么点儿不冷才怪了。”

她最恨他说她是小孩子,正要开口反驳,却看到程嘉木走到近前,她在心里暗暗着急自己的这位竹马真是个电灯泡,秦漠已经一把拉起她来,对着程嘉木一笑:“把你女朋友先借给我玩儿一会儿。”程嘉木还没反应过来,她已经被他拖进舞池当中。

她感到自己的腰肢被他握住,他身上有酒精的味道。她大胆地抱住他,想这是个渴望了多久的拥抱。他在她的拥抱下顿了十秒钟,慢条斯理地纠正她的动作:“洛洛,跳舞可不是这样,你这样抱着我,我没法动了。”

她准备的曲子并没有派上用场。秦漠教会她跳他的曲子,教了三遍就学会,第四遍跳时,她没有走错一个舞步。那个夜晚丝竹乱耳,她却只听到自己的心跳。他们从舞池中退出来,他揉揉她的头发,摸啊摸啊又摸出一根棒棒糖,剥开来递到她手中,他夸奖她:“跳得不错。”

她想,他没有从她的拥抱里看出迹象,他知道她很紧张,却以为那不过是初学跳舞的紧张,他仍然只当她是永不会和他发生故事的小姑娘,对她照顾周到。

她以为自己想要的那么少,那么微不足道,经过这个夜晚,却深刻的发现她原来并不只想要一个拥抱。

十一月,她每天晚上多熬半个小时的夜,织了两个月织出来一条围巾,作为圣诞礼物送给他。

他拿着围巾仔细端详,含笑问她:“自己织的?”

她摇头:“商店里买的,本来是五十五块钱一条的,打七折下来三十八块五毛。”

他表示惊讶:“这么丑的围巾居然还能卖三十八块五毛?”

她脸就红了。

他随手从茶几上拿起一盘猕猴桃递给她。

她说:“干吗?”

他说:“回礼啊。”

她说:“谁会拿猕猴桃回礼啊?”

他眼睛里带着戏谑:“如果是手织给我的围巾当然会有更像样的回礼,但你这个不是买的吗?这一盘猕猴桃可比这条围巾贵。”

她捧着一盘猕猴桃怄得要死,也不知是怄自己还是怄他。但到圣诞节当夜,抱着他送给自己的泰迪熊时,又觉得之前自己那么生气真是好笑。

不管他把自己看作什么,在他的世界里,她是离他最近的女孩子,而他也从来没有忽视过她,这就足够了。

程嘉木关怀她:“你是打算永远不告诉他你喜欢他还是暂时不告诉,你现在这样简直就像准备把暗恋进行一辈子了。”

她沉吟一阵:“……现在这样就挺好。”

艺术类院校招生对文化课要求不算高,因而她的高三过得并不像普通考生那样磨难重重,虽然也辛苦,但和程嘉木相比,不免逍遥许多。

高三很快过去,跨过最后的考场,她如愿以偿,进入S美院雕塑系。而对秦漠的暗恋,也仍然以看上去不温不火,实际上轰轰烈烈的态势持续着。

但终于连老天爷也看不下去,即使她想保持现状,转折的一天也终于来临。

那是她十八岁生日,寒假里的情人节,2月14日,她念大一。父母在国外出差,不能立刻赶回来,许诺回家会带给她丰厚礼物。隔壁市的表姐和他男朋友正好到海边玩儿,住在她家。表姐说,十八岁啊,成人的大日子,我们可以办一个小小的派对,就在家里,反正姨父姨母不在家,我们闹一个通宵来庆祝。

父母在这方面对她家教严谨,她从来没参加过通宵派对,听到表姐的提议高兴得不行,大家开始轰轰烈烈准备。

去秦漠家通知他晚上过来捧场的时候,他从一本侦探小说里抬起头来,摘掉眼镜看她:“我还打算晚上带你去一个好地方。”沉思了两秒钟戴上眼镜,“那等派对结束之后吧,结束之后再带你去。”

她为难地看他:“今天晚上不行,今天晚上我已经打算好了要大醉一场的,我们买了白酒红酒黄酒啤酒各种各样的酒,我肯定是要喝醉的。”

他脸上出现茫然神色,愣了半天,发出一个单音节:“啊?”

她连忙解释:“我不是想要学坏,绝对不是。因为表姐说人生总要醉一场的,与其以后被别人灌醉发生点什么不可挽回的事儿,不如在安全的情况下先试出自己的酒量,心里有个底线就不容易喝醉了,也是为了以后参加社交活动的安全着想。好歹我也十八岁了。”

她说到十八这个数字时,特地偷偷瞟秦漠一眼看他的反应。

他微微偏着头,想了一会儿,食指扣着沙发扶手,说:“好吧,但事先要把解酒的蜂蜜水准备好。”

这天晚上,她真的喝得大醉。但并没有人事不省,只是头晕,眼前的一切都被笼上一层梦幻色彩,轻飘飘的,像走在云端,她觉得心情很开朗,也很安宁。窗外一直下雨,淅淅沥沥,海面黝黑沉静,天气仍是严冬一般的寒冷。这派对终于还是没能闹够通宵,朋友们相互搀扶着踉跄离开,表姐和他男朋友也回客房休息,回房之前疑惑地问她:“洛洛,我刚放这儿的两个装红酒的杯子你看到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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