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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路边一酒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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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秋,正值那天地间阳气最盛,即将盛极而衰之时。

这……是个适合出门旅行的时节。

去年的这个时候,便有两位少侠自杭州启程,踏上了他们的江湖之旅。

而今年,也有一位少侠,选在这天自沧州出发,奔那威海而去。

此人,生得是剑眉星目,白面薄唇,确可谓英俊潇洒。

他那瘦长却不失矫健的身形骑在马上,也显得威风凛凛,一柄悬在其腰间的佩剑,则在宣示着他那剑客的身份。

他就这么骑着马,在大路上不快不慢地孑然前行。

路上的行人无论男女老少,见他经过时,都不禁要多看他两眼。

男人们好似是在看着一个自己少年时的梦,而女人们也都羡慕或向往着这少年所拥有的一切……

谁不曾少年风华,欲仗剑走天涯。

可最后我们终是接受了自己的平庸,过着平淡的日子,偶尔去感叹一下那稍纵即逝的青春,遗憾自己没有能迈出那一步的勇气。

然而只有少数人明白,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幸运,大英雄自有大英雄的代价。

你羡慕他们拥有你从未拥有的,但他们却羡慕你拥有他们早已失去的。

当然了,林元诚还没有到会去想这些事的年纪,就算到了,他也不是一个会去想这些事的人。

因为他是一个“求道之人”。

在他眼里,剑之极,朝得之,夕死可矣。

有些剑客,认为只要练出一套、或一招天下无敌的剑法,便算剑道大成。

错。

错得很离谱。

“道”岂是会随着每个时代天下高手的上限而浮动的东西?

按这逻辑,倘若世间无武,那你会一套三流剑法就算臻至剑之极限了?

说到底……“战胜对手”这件事,本就是最简单的一步;“天下无敌”对追求剑之极的人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事,那不过是他们在求道的过程中必经的一个过程,但远远不是终点……后边儿还有“战胜自己”和“战胜剑理”这两步。

只是,这世间绝大多数的绝顶高手穷其一生也只能走完第二步,能踏出第三步、或者说知道还存在着第三步的人实在太少了。

但林元诚就知道——不到二十岁,他就知道。

他也明白自己选的这条路到最后势必会是孤独的、悲凉的、有代价的……

为什么传说中的那些剑神剑圣们总是在面对宿敌时不忍下手、却又不得不下手?因为他们都明白,一旦眼前的这个人死了,“战胜对手”这一步就走完了,从此这世间便再无一个能懂自己的人。

不过嘛,现在的林元诚还没到这境界呢,他的路还长;目前他正是需要历练、需要“对手”的时候,而这次威海之行,便是个不错的机会。

七雄会的凶险,谁都明白。

那沧州兴义门的门主邵德锦也不是笨人,作为七派之中势力比较弱的一派的掌门,他自是要多留点心眼。

因此,邵德锦在自己出发之前,派了林元诚先行一步、轻装上阵,替后续的大部队去踩踩点,万一有什么情况呢,林元诚一个人也比较好脱身。

就这样,林少侠他单骑走千里,从沧州出发,行了有十来天,便到了这山东地界。

山东,是漕帮的地盘,他们的根基在此,势力网布;这届七雄会之所以会选在这里召开,也是因为那漕帮帮主狄不倦的强烈要求,其意图不言而喻——今年要是他狄不倦没能选上总门主,恐怕其他几个帮派的人想走出这山东都难了。

当然,林元诚不在乎这些。

谁选上总门主,对林元诚来说都一样,哪怕明天沧州兴义门宣布就地解散,他也不会多说半句——他只要再换个门派就是了,若没有合适的,让他独闯江湖也不是不行。

江湖在林元诚眼里就是个“练级”的地方,今天邵德锦让他当斥候探路,他就探路,明天要是他换了个门派,人家让他去抢地盘,他也可以去抢……反正只要他身在江湖,总会面临危险、总会有与人交手的时候……无论哪种情况都可以让现在的他变强,所以他也就随遇而安了。

这日,日正当空,暑气蒸腾。

路上的石板被晒得发烫,路边树林里的知了也是叫个没完。

全身已被汗水浸透的林元诚戴着顶斗笠,骑马行在那大路上。

那马,走得不快,因为再快一点,它恐怕就要倒下去吐白沫子了。林元诚呢,也只能忍着,因为在马背上被晒,总好过自己走在路上被晒。

此刻,林少侠也是有点后悔啊:他从上一个驿馆出来时,还是早上,路上的气温还没那么高呢……早知道今儿中午的太阳那么毒,他应该再歇几个时辰出来,这样差不多也能在傍晚前赶到下一个驿馆。

如今在这烈日之下,马也走不快,人也活受罪……这不倒霉催的吗?

就在林元诚想着是不是该找个路边的阴凉地儿躲一下的时候,忽然,他那视线中出现了一条岔道儿。

待马行到那岔道边上时,林元诚又举目一望,便见得这小路延向的去处有一道炊烟升起,看那烟起的方位,离着大路也不过一箭之地。

这就叫想吃冰下雹子啊,有炊烟的地方肯定就有人,过去讨碗水喝不过分吧?

林元诚这么想着,便调转了马头,顺着那岔道拐了过去。

马儿穿林而过,走了没多远,前方便有那酒旗飘扬,一间像模像样的酒肆赫然坐落。

林元诚一见,当即是翻身下马,加快脚步牵着马到了那店门前,将马随手一栓后,他就挑开门帘儿钻了那阴凉的屋檐下。

那酒肆内的空间不算很大,但堪堪也挤了五六张桌,林元诚进来的时候,屋里基本都已坐满了;那绸衣的、布衣的、短褂的、赤膊的、挑挑儿的、担担儿的、背筐的、提袋的……一眼扫过去什么人都有,看来这大热天里选择拐到这儿来避暑的行人还真不少。

“唷,客官,来啦。”那店里的小二一见林元诚进屋,便上前招呼道,“本店地方小,您看是不是跟人凑一桌儿?”

那个年头,出门在外,跟人拼桌是个很常见的事,林元诚呢,也没那么大的架子,所以他不假思索便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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