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铃?”
张俊平扭头看向身后的熟悉又有点陌生的少女。
两根又黑又粗的麻花辫搭在胸前,上身穿着红色碎花棉袄,一双大长腿把黑色棉裤撑的圆滚滚的。
这是自己青梅竹马的初恋,上一世记忆最深刻的女人。
上一世,自己离开后,对金河村最留恋,最想念的两个人,一个是姑姑,一个就是眼前这个洋溢着青春气息的女孩。
铃铃也姓张,但是和金河村张家没有一点血脉关系。
张铃铃和张俊平是村里最为特殊的两个孩子。
张俊平是是十二岁的时候,随父母回到了金河村。
而张铃铃的父亲则是当年的知青,娶了村里董家的女儿,后来放弃了回城,扎根在金河村。
铃铃的父亲是正儿八经的大学生知青,人很有本事。
铃铃父亲也证明了一句话,有本事的人,到哪里都能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辉煌。
改革开放后的铃铃的父亲先是创办了养鸡场,成了远近闻名的养鸡大王。
后来,养鸡的多了,铃铃父亲又创办了孵化场。
成了村里,公社里最早的万元户。
也正是这样的家庭背景,让两个人在村里显得有些与众不同。
两个与众不同的少年男女,走到一起也很正常。
其实说走到一起也不正确,这个年代还没那么开放,两个人只是互有好感,在一起玩耍的时间比较多。
虽然村里都认为两个人在谈恋爱,但实际上,两个人连手都没有牵过。
后来,张俊平跟着父母去了南方,张铃铃考上了大学,两个人像是平行线一样,交互而过。
再次相见时,已经是为人夫,为人妻,为人父,为人母了。
“怎么,几天不见,不认识了?”见张俊平呆呆的看着自己,铃铃有些脸红,咯咯笑着问道。
再见铃铃,张俊平那颗已经苍老的心,居然像小年轻一样,不争气的砰砰跳了起来。
“怎么会!
我是好奇,你怎么回来了?”张俊平有些慌乱的问道。
“你是不是当木匠当傻了?明天是阳历年,学校放假,我不回来我去哪?”铃铃一脸奇怪的看着张俊平。
张俊平这才想起来,原来明天就是元旦了。
“最近因为家具厂的事,脑子有点乱!
对了,你这是干什么去?”
“呶,这是变蛋,我妈让我给你家送去!”
张俊平这才注意到,铃铃手里还拎着一个篮子。
变蛋,又叫毛蛋,就是里面有小鸡,因为先天不足无法孵化出来的鸡蛋。
营养很丰富,也很美味,只不过,有些人享不了。
张俊平很喜欢吃,所以铃铃妈妈经常给张俊平送点毛蛋,给他解馋。
“太好了!好长时间没吃过变蛋了!”想到变蛋的美味,张俊平口水四溢。
“哼!馋嘴猴,上个星期我还给你送过变蛋!”铃铃白了张俊平一眼。